為新中國而奮斗
1. 1945年8月25日,中共中央在對時局的宣言中明確提出“和平、民主、團結”的口號。
2. 重慶談判從1945年8月20日到10月10日結束。10月10日,雙方簽署《政府與中共代表會談紀要》,即雙十協定,確認和平建國的基本方針,同意“長期合作,堅決避免內戰”。
3. 1946年6月26日,國民黨軍隊以進攻中原解放區為起點,挑起了全國性的內戰。
4.在解放戰爭勝利發展的同時,解放區開展了轟轟烈烈的土地改革運動。
1946年5月4日,中共中央發出《關于清算、減租及土地問題的指示》(史稱《五四指示》),其基本內容是要堅決地支持和引導廣大農民群眾,采取各種適當方法,使地主階級剝削農民而占有的土地轉移到農民手中;用一切方法吸收中農參加運動,絕不可侵犯中農土地;一般不變動富農土地,對富農和地主有所區別;不可將農村中反對封建地主階級的方法,運用于城市中反對工商業資產階級的斗爭。這就將黨在抗日戰爭時期實行的減租減息政策改變為實行“耕者有其田”的政策。這一政策的提出,標志著解放區在農民土地問題上,開始由抗日戰爭時期的削弱封建剝削,向變革封建土地關系、廢除封建剝削制度的過渡。
土地制度改革,是從根本上摧毀中國封建制度根基的社會大變革。
5. 在1921年中國共產黨誕生至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前的時期,中國存在著三種主要的政治力量,他們分別提出了三種不同的建國方案:
①是地主階級和買辦性的大資產階級,他們是反動勢力(有時稱頑固勢力)、民主革命的對象。其政治代表先是北洋政府,以后主要是國民黨統治集團。繼續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道路。
②是民族資產階級。他們是中間勢力、民主革命的力量之一。政治代表是民主黨派的某些領導人物和若干無黨派民主人士。政治主張是建立一個名副其實的資產階級共和國。
③是工人階級、農民階級和城市小資產階級。他們是進步勢力、民主革命的主要力量。其政治代表是中國共產黨。主張建立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。
6. 1949年3月召開的中共七屆二中全會,毛澤東在會上做了報告,主要內容有:
①提出了迅速奪取全國勝利的方針,解決剩下國民黨軍隊的方式是天津式、北平式、綏遠式。
②黨的工作重心必須由鄉村轉移到城市。
③指出中國由農業國轉變為工業國、由新民主主義轉變為社會主義的總任務和主要途徑。
④提出了“兩個務必”的思想,即“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謙虛、謹慎、不驕、不躁的作風,務必使同志們繼續地保持艱苦戰斗的作風”。
7. 完成創建新中國的任務,是由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來承擔的。會議通過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》、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》、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》,被認為是新中國奠基的3個歷史性文件。
《共同綱領》在當時是全國人民的大憲章,起著臨時憲法的作用。